公司要求提交因自身原因未缴公积金的申请才补缴公积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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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6-01-03 18:51:06 | 地区:珠海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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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6-01-03 18:51:06 | 地区:珠海市
公司从入职到现在均为员工缴纳公积金。经过协商,公司回应愿意补缴,但要求员工提交一个书面申请,写明是因自身原因才未缴公积金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。请问这里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陷阱?如果不交申请,是否只能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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