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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6-01-03 17:07:35 | 地区:珠海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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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6月入职这家外包公司,工资30000元,分基本工资、岗位工资、月绩效工资三部分。 2022年底,公司大量人员出项。后来公司出了一个薪资结构调整协议,将原来的三部分增加了第四部分:项目奖金,对我个人而言,这部分多达44%。我当时不愿意签,后来PM打电话骗我说(我有录音)不会按这个执行,即便出项薪资也不会受影响。 现在真的出项了,没有推其他项目,而且也不愿意按规定给裁员补偿,却按这个执行了。 我想问: 1. 这种协议通过的流程是否合法,过高的比例是否合法? 2. 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相关条款? 3. 我该怎么做?